家养的小猫小狗生病了,你会花几千元为它看病吗?
你家人生病了你会带他去医院治病吗,狗狗就是家庭的一员,当然要给他看病。在一起生活朝夕相处,都已经积累了深厚的感情,即使刚开始养的,既然养了就要对他负责,不能始乱终弃。
我家猫咪现在两岁了,不到一岁时因我喂食了牛奶,开始母鸡蹲,呕吐。带去医院住院一夜,不见好转又带着去农业大学宠物医院检查,照片子,说是猫瘟,前后花费了近8000多,还好毛孩子挺过来了,再也没有闹过毛病了。
我前年养了一只蓝白猫,七八个月时肚子越来越大,去宠物医院诊断为猫传腹,相当于人类的癌症,治愈成活率很低很低。当时医生劝我,有可能花了钱不一定治得好。
我也纠结了一下下,可是看着它那么难受,还是不忍心放弃。前前后后三个月时间,花了一万多,每天带猫去医院***,细心照顾,最后还是没有能留住它……
伤心了好久好久,那种感觉不养宠物的人是理解不了的。
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去医治它的,因为从它来到我身边起,已是我的家人!
小猫小狗来到家里,就是家人,当它生病的时候,比我自己生病还难受。
我家的狗狗叫奶油,在它很小的时候,因为意外差点没了性命,我们将它送到宠物医院做了手术。
手术的第三天医生说可以送点流食给它吃,当我们去给它送饭时,它围着家里的每一个人又跳又转,还流了泪,那一刻我就知道它是家里永远的毛孩子。
如今奶油已经四年了,它以健康的身体和心态,与家人们共同生活,有它的陪伴生活就多了一份乐趣。
会的,我捡第一只博美犬靓仔,出***被主人遗弃了,我送到宠物医院治疗,花了有一万,如今靓仔老了,每年都要住院,每次医生让安乐,我都舍不得。以后自己开宠物店,每只救的流浪狗,都花了我还多钱,皮肤病梗犬大白还拉不拉多大雅,法斗黑豆,最近我又从马王流浪狗基地接了几只狗,都是有病的,别人去了都是挑好看的,没病的狗领养,可怜那些残疾狗狗,无人问津。我不是什么圣人,也不是有钱人,我只是知道看到了不救,于心何忍
***家养的猪会被罚款吗?
这个当然不会了。
我是一枚80后农村人,西北这边相对地广人稀,小时候自家的多,种的粮食也多,我奶奶每年都会养上2头猪,过年的时候自己杀了,做成腌肉,可以吃上一整年。
长大后举家离开农村搬到了城市里生活,可是奶奶忘不了她养的土猪香醇的味道,也吃不惯城市里养猪场的猪肉,所以每年到过年时,我还是会从农村买1头猪,过年吃剩下的就腌好慢慢吃。
我们这里有很多农村人会多养几头猪,过年时城里的人就会上门买走。有的没有人上门买的,前几年就用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运到城里卖,也不用进市场,随便在马路边一蹲就是摊位了。现在虽然管理严格了,但还是可以进入农贸市场卖,也不会查你的检疫手续的。
咱们大中国幅员辽阔,各地习俗习惯不同,政策执行也不能一概而论,所以自己家杀猪没问题,但买卖就用根据当地的政策了!
我国现行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19***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38号发布的一个条例。它是2007年12月19日***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25号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五章三十六条。2011年1月8日《***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16年1月13日***院第119次常务会议第三次修订,于3月1日发布施行。
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条例中说的已经很明确,一切生猪饲养户在进行生猪屠宰的时候都要去国家规定的正规屠宰点,经过检验检疫之后由屠宰点进行宰杀。
但有一个例外情况,就是咱们农民自己家养的猪,养猪的目的是为了过年自己吃肉。符合这个条件的就可以自行宰杀家里养的猪,而不用去专门的屠宰点了。需要农民注意一点,如果自家养的猪,在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也没有经过国家定点的屠宰点宰杀,相关手续没有履行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到集市上出售的,也不允许以其他名义卖给别人,如果这么做了,可是要犯法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一下很简单:你杀自己家里养的猪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杀了卖就不行!